2008年10月28日星期二

杯子

多谢海妞同学,我已经开始用你的杯子了.白色的这只.

11 条评论:

  1. 呵呵,以为是自己那一款………………笔记本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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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很偶然的来到这个博客~(查看同义IP网站找到你的)我想确实是物以类聚吧!
    特别是看到右侧最下面的广告时,这种感觉尤为强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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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火与冰 呃,谢谢,看到你的很多留言了~本来那里曾经是Adsense,后来良心发现用于公益事业了。虽然影响力甚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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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Marcher 嗯~Blogger有一个巨大缺陷,就是我发完评论我就再也找不到了,呵呵~
    刚才注意到你说一个“萌萌”就能占你10%的流量,我想说:一个“简单生活”,一下子就占了我70%的流量呢,呵呵~所以说,影响力小没关系,慢慢攒吧!域名买了五个月了,现在也有一万多流量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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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火与冰 是这样的。谁能想得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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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Marcher 我想我说了不该说的话,不好意思~或许我根本就不该提“萌萌”这个词~
    ps:把你放在友情链接了,以后会常来看看的~(不必加我为友情链接了,我不是很喜欢交换链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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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火与冰 没什么的,我也会常去你那儿逛。那既然如此我就把你的链接删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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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Marcher 没事。不必常去看,没什么意思的,真的。我文采不好,又不太关心时事的。前几天新增加了一位作者“Rain”。我除了知道她来自上海,比我大,其余的我什么都不知道。偶尔她会写点文章,不过似乎工作也挺忙。我不在意PR什么的,本来我的博客就是给我很好的朋友们看的,只是现在有点杂,呵呵~不常换链接,那几个友情链接都是很早加的,很久没有加过友情链接了。不敢交换链接,若把PR升得高了,搜索引擎权重重了,而我文章又不怎么样,不是相当于欺骗靠搜索来到我博客的广大群众嘛!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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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看了你的文章我写博客的意义、价值及我的战略(是你的吧?我猜的哦),感觉想法也是很简单的。嗯~我是不可能是合作伙伴的(呵呵~),但是,似乎朋友还是可以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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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火与冰 你的见解还挺深刻嘛。
    那个博客不是我的,只是一个同名网友而已。做朋友当然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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