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31日星期六

客座博客文章:受难者

还记得上一次的客座博客文章《复仇》吗?还没看?那可不要错过
今天继续放出有乐佛创作的《受难者》,请大家欣赏。

我叼着记者证走进了监狱。
“让我采访一下那个变态杀手,我的上司已经给你们的头儿打过电话了,如果这个独家头条上报的话,一定会轰动的。”
两分钟后……
我见到了这个家伙,他已经被剃成了光头,两眼暗淡无光,就像嗑了药一样。妈的,为什么变态杀手都一副模样!
“嘿,老兄!你现在可比贝克汉姆还有名。虽然这种出名方式不值得借鉴。来吧,告诉我你现在想的是什么?是不是杀的人太少了?还是你从哪部电影里借鉴来的灵感——噢,可别告诉我你是某人的 Copycat(即模仿犯,指专门模仿臭名昭著的罪犯的作案手法进行犯罪的人。作者注。),难道你是开膛手杰克的崇拜者?不过你可没他那么幸运,而且被逮到了。你将要在下个星期二被执行死刑,你可是这个城市里十五年来第一个被执行死刑的犯人……”
一个人说话是无聊的,这就好像你在马戏团里看表演,看到那个穿超短裙的年轻小姐把头伸进狮子嘴里然后又安然无恙地伸回来。你想要鼓掌却又发现自己只有一只手时那么尴尬。
“好吧,如果你不想说,我会按照我的意愿写的,反正周刊刊登出来那天你已经死了三天又七个小时了。”
“我是无辜的,我被女友陷害了。”说话了,可是这句话听了让我烦。
“这种话你为什么不对法官说,你以为我第一天做记者,你以为我他妈的会被一个以小时来计算生存时间的人来戏弄——而那个人是你,对吗?”
“他们不会信的,只有你能够帮我!”
“对不起,我只是个平面记者,请你不要向我背这种三流电视剧的台词好吗?”
他的眼睛由亮变暗,然后朝我眨了一下。
“好吧,让我听听你有多无辜。”事后我才为这句话后悔,可惜现在并不知道。
“给我一根香烟好吗?”
狱警朝我点了一下头,我递给他一根万宝路。
“谢谢。”
他猛吸了一口,开始了叙述。
“我和她是在三年前认识的,当时我看她很文静,就有意和她见面,陪她一起玩儿,给她买她想要的书。她是个学宗教的,《圣经》、《古兰经》她都能倒背如流。我和她在一起时,最惬意的事,就是和她背靠背,听她讲经文里的故事。”
他的眼神随着烟头的火光一起,忽亮忽暗。
“我哪里知道,那是个不罪恶的开始。一年半以前,我同她开始了同居生活,那时候,我才发现她的精神有问题。她对宗教,尤其是基督教,有着近乎于疯狂的迷信。她一会儿自称是圣母,一会儿又称是夏娃转生。我实在受不了,就提出要跟她分手。她爽快地答应了,但要求我们共进一顿晚餐。我笑着问她这是不是最后的晚餐,她笑而不答。现在看来,我当初猜对了,那时我在自由世界的最后一餐。”
他因为激动而哆嗦了一下,手中还有半截的香烟掉在了地上。我在他提出要求之前又点了一根给他。他的眼中闪出一丝感激。我不知他是感激我给他一根烟,还是感激我听他这番荒唐的话。
“她在食物里下了药,我昏迷了三天。当我再醒来时,警察已经在我身边了。”
我确实记起他被捕时的报道,那上面说他当时正处于精神恍惚的状态。如果说现在他看起来像吃了摇头丸一样,那他当时的样子一定像注射了可卡因。
“也许你会惊讶我为什么没有上诉,那时因为她从她那些见鬼的书里看到了一种可以麻痹人神经和四肢一个月之久的药。而今天是我自由活动的第四天,也是上诉最后期限之后的第九天。”
“罪犯被逮捕的时候,身体像一滩橡胶,此后二十八天里没有进食。”我猛然想起报道里的一句话。
“她这样疯狂的做法,据说是缘于伊斯兰教的五恶——淫欲、贪婪、懒惰、暴食和迷信。那个死去的女模特死于淫欲;在社会救济中心被杀害的老太太死于懒惰;那个胖子死于暴食;我的朋友、年轻的企业家死于贪婪;而我自己则死于对这个教义的迷信。”
经他这么一说,我倒觉得很有道理。“你女朋友在哪里?”我问了一个不该问的问题。
二十分钟后……
“好了,这里就是。”
“谢谢。”
榆树街,一个奇怪的地方。
“你好,我是《惊奇周刊》的文字记者。”我对着可视监控器说着,不一会儿,门打开了。
屋里装璜得很怪异,正如他所说,有很多涉及宗教的饰物和书籍。
她递给我一杯茶,我下意识地用手挡了一下。
“怎么,他都告诉你了。”她好像比我还清楚他对我说了什么,“你不会相信一个疯子吧。”
“嗯,事实上,我只是想证实一下。”
“有什么好证实的,难道一个疯子的话也会有人信?你真是个笨蛋。”
我没想到她会骂我,一时竟然语塞起来。
“对不起,那个……打扰了。”
“哼,笨蛋。”又一声,措手不及。
“请你放尊重点!”
“对一个笨蛋有什么好尊重的?笨蛋!笨蛋!笨蛋!”
“闭嘴!”
……
当我回过神来时,发现自己手上拿着笨重的尼康相机。面前的那个女孩儿死了。相机上沾满了她的血。
噢,天哪,我在做什么?
等等,愤怒、嫉妒、迷信、懒惰、骄傲、淫欲、贪食,这不是伊斯兰教的五恶,而是基督教的七重原罪。
重新排一下序。
女模特死于淫欲、老太太死于懒惰、胖子死于贪食……不对!应该是女模特死于骄傲、老太太死于懒惰、胖子死于贪食、他的朋友死于淫欲、他死于对朋友才能的嫉妒、她死于对基督教疯狂的迷信,而我死于愤怒。
女模特死时脸被毁容,是她对与自己美貌的骄傲造成的。她的朋友因为淫欲而四处沾花惹草,不幸染上了 AIDS,却在发病期的当天被杀。而我呢?斯与他妈的无缘无故的愤怒。他们两个人是合伙的宗教疯子。
外面的警笛声响了,我也成为了原罪受难者的一员。
结束了?还没有,至少在公诉之前,我也可以编一个像样的故事。
还会有人成为原罪的受难者。

文章的段落结构及个别文字经 Marcher 修改,请乐佛原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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