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7月15日星期六

百度专利

早上跑步回来浑身都是汗,洗个澡重新来个回笼觉。
刚刚爬起来就开始上网,看到一个有趣的帖子这个帖子有趣的回帖,是说百度和Google之间的抄袭问题。
刘建国:我们有新窗口打开功能他们没有,他们后来也学习了。从这个意义讲,他们也是抄袭。
而帖子的发布者很有意思,他是这么评论的。
看到百度CEO(注,作者笔误,刘建国为百度CTO)的发言后,我才知道,原来打开新窗口功能还是百度的专利技术啊,我于是在第一时间内将我自己的Blog里面侵犯了百度的专利技术的打开新窗­口功能全部删除,这么复杂的技术,我们怎么可以抄袭百度啊,为此我感到了深深的内疚和歉意,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帝国主义的代理人Google害的啊,为了表达对­抄袭和侵犯百度专利技术的歉意,我决定义无返顾地站起来,发表这篇文章揭露帝国主义的种种罪行,让所有正义的人们一起都来认清反动派的真实嘴脸吧。
有意思,你觉得呢?
而且前段时间我在网上看到了一些关于改善网民浏览体验的文章,其中就说到中国网民对于浏览过程中点击链接转到新网页的方式不太习惯,而偏向于弹出新窗口来显示新网页的方式。实际上百度的这个“专利”也算是本地化吧,确实符合中国人的习惯,这一点很受大家欢迎。
另外我也知道为什么绝大多数的国外网站,包括Google著名的Blog Search在内,在你从头到尾的浏览过程中从不弹出新窗口的原因了。Blogger默认情况下也是。

Update:
梦境真是奇妙。
不知怎么我好像在昨晚的梦中想到一些东西,今天在Google上搜索了一下关于弹出新窗口的一些信息。
信息显示,在一个链接中使用target="_blank"这样的语法来使链接在新窗口中打开,这样的做法是不符合W3C规范的,而且这些target="xxx"的属性在严格的DOCTYPE中也是无效的,当然也无法通过W3C标准网站认证。
W3C的专家和广大国外网民都认为,不经过用户同意,没有明确提示就打开一 个新窗口是不礼貌的
而符合W3C标准的网页编写方法可以参见W3CN.org上关于_blank的文章
呵呵,我也决定对这个Blog进行一下小小的修改了。看来_blank语法不仅无效,而且无礼

2 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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